河南省矿山企业占用林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
2021年9月27日 1.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占用国有林地的,提供被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同意的意见;占用集体林地的,提供被占用林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2008年5月16日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森林经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法律法规-河南省林业局 - Henan2022年11月18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保障能源资源供应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 ...

国家林业局第26号令-其他文件-河南省林业局 - Henan
2021年12月8日 1.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第七条修改为“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 2021年12月26日 2021-04-30. 豫自然资规〔2020〕2号1.pdf.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2020-04-13. 河南省自然资 规范性文件_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Henan2015年4月2日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媒体聚焦-河南省林业局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_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Henan
2018年1月1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7】149号.PDF. 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20年4月14日 被占用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必须将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说明材料与申请材料一同上报上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税土地所在地县级行政区的现行适用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 ...
2022年11月18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2〕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对纳入国家重大 ...2018年7月13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 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3〕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7月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使用东北 ...2021年11月5日 二、对矿山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应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在处理矿 对矿山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应慎重追究刑事责任 - 综合新闻 ...

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 ...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 财办资环〔202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0年3月4日 未经流程取得建设用地的法律后果与律师建议 那么,如果矿业企业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面临如下处罚措施:土地严格管理背景下,矿山建设用地如何合法取得?矿业律师 ...2017年12月18日 (二十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规定》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71号) (二十五)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7〕74号) 四、建设用地 项目报批 要件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附申请表 ...

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 ...
2017年4月28日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的小班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应当与当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相衔接。 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规范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动态调整和保护管理工作,严禁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范围,违规使用国家级公益林林地。2020年4月14日 被占用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必须将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说明材料与申请材料一同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9月13日 简介: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矿山”)成立于2002年,公司建设面积162万平方米,现有员工4700余人。专业从事“矿源”牌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等三大系列110余种各类起重机及配套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爱企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 ...
2020年10月27日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 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 林办发〔202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14日 加快完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推动修订完善《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 ...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1年3月8日 矿山企业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 三、方案审查 (一)采矿权申请人或采矿权人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应按采矿权发证权限,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2021年7月8日 一、侵占林地行政处罚标准. 非法占用林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毁坏林木、林地的处罚:. 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 ...侵占林地行政处罚标准 - 法律快车2021年11月27日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1.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经验收能长期稳定利用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 ...

县林业局解读 《万年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_解读 ...
2022年6月30日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江西省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的函》(林函资字〔2022〕4号),经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和江西省林业局研究,共同制定了《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补充林地审核确认方案》,以更好地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保持林地2022年1月12日 4.四川省江油市黎剑矿石厂矿山开采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四川省江油市黎剑矿石厂矿山开采项目违法占用林地14.24公顷(213.60亩)。国家林草局成都专员办进行了督查督办。 2020年9月21日,项目承包人王某因非法占用农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_部门政务 ...2020年4月14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占用林地征收四项费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征占用林地征收四项费用有关问题的请示》(甘林办字 [2001]210 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占用林地征收四项费用有关问题的 ...

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
2021年7月22日 原因有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企业通过招拍挂 ...